紡織品購銷合同是明確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保障交易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一份內容完備、條款清晰的合同,能有效防范潛在糾紛,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以下是一份通用的紡織品購銷合同樣本,并附有簽訂時的關鍵注意事項。
紡織品購銷合同
甲方(購貨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__
乙方(供貨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紡織品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顏色
1. 產品名稱:
2. 品種:
3. 規格:
4. 顏色: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
2. 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第三條 價格與貨款結算
1. 產品的單價:
2. 合同總價款:
3. 貨款結算:
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4. 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價款。甲方應將上述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賬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四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 包裝標準:
2. 包裝物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
1. 交貨方法:
2. 運輸方式:
3. 運輸費用:
4. 到貨地點:
5. 交貨期限:__
第六條 驗收
1. 驗收時間:
2. 驗收手段:
3. 驗收標準:
4. 由負責驗收和試驗。
5. 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__主管部門負責調解。
第七條 質量異議及解決辦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交貨或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或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向對方償付%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甲方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 當發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動亂、罷工等;或出現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或意外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遭受免責事件的一方應通知對方、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在免責事項發生后向對方提供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文件,方可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 當出現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雙方不能協商變更合同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 因治安管理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傷害、爆炸、偷盜、搶劫等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變更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相關事項約定不明確,或者履行其他事項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調整約定事項的,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并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形式送達對方。甲乙雙方以下列地址作為接收雙方往來通知的送達地址,當通知到達下列任一地址時,即視為已經送達。如一方變更下列地址的,應當在變更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上述約定發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引發訴訟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時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司法文書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要點提示:
1. 核心條款的明確化:合同中所有空白項(以“”標示)均為核心商業條款,必須在簽署前逐一協商填寫明確,避免模糊不清。特別是**第一條的產品規格(如成分、克重、幅寬、色牢度等)、第二條的數量與計量方式(如按重量、長度或件套)、第三條的價格與支付節點、第五條的交付時間與地點、第八條的違約金比例**。
2. **質量標準的約定**:紡織品的質量至關重要。建議在**第一條或第六條**中,明確約定所依據的質量標準(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雙方確認的樣品),并可以封存樣品作為驗收依據。對色差、疵點、縮水率等關鍵指標應有具體約定。
3. **驗收與異議期的設置**:**第六條和第七條**的驗收時間、手段及質量異議期是購貨方維權的關鍵。異議期(第七條第一款的“日內”)應根據產品復雜程度合理設定,通常為到貨后7至15個工作日,并務必以書面形式提出。
4. 違約責任的對等性:第八條中,逾期交貨與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比例、退貨違約金比例應盡量對等,體現公平原則。比例不宜過高或過低,可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一定倍數進行約定。
5. 爭議解決條款的選擇:第十條約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是對供貨方有利的條款。作為購貨方(甲方),在談判時可爭取約定在“甲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或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本合同樣本為通用范本,具體交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致修改和補充。對于重大交易,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以最大程度地控制法律和商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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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3 09:33:18